近日,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凭借在广告法领域深厚的专业积淀与积极的公益普法实践,被北京广告协会正式授予“广告法普法公益广告大使”荣誉称号。这一荣誉不仅是对王军律师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更是对韬安律所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推动法治宣传普及的肯定与激励。

此次荣获公益广告大使,王军律师将以更广泛的传播渠道为依托,向社会公众普及广告法知识,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广告行为,助力营造公平竞争、清朗有序的广告行业环境。
——公益宣传视频文案原文——
大家好,“京彩北京,广告法普法同行”,我是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王军律师,作为中国广告法实务领域的研究者与实践者,今天我们来聊一聊明星代言广告的合规风险,特别是那些因为“代言翻车”而引发舆情风暴的典型案例。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的高速传播,一条“明星代言翻车”的新闻往往能在几小时之内登上热搜、引发全民热议。这不仅损害了明星本人的公众形象,也可能给品牌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比如,某知名演员代言果蔬饮品,涉嫌虚假宣传“称饮品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的功效,而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而事实上,这款饮品无法证明其宣传的功效。主管部门做出处罚后,舆论迅速发酵,网友纷纷质疑:明星有没有尽到基本的审查义务?她自己喝过吗?她知道这款产品的成分吗?事件曝光,品牌方不仅被罚款,代言人也公开道歉,合作终止,品牌方随后起诉代言人索赔损失,形成多输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广告代言人应当对所代言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合理的了解”,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如果代言广告存在虚假内容,代言人可能承担连带责任。代言人一旦“踩雷”,公众往往不再相信其其他代言,也会牵连到品牌声誉。例如,有位男演员因代言一款“高科技足浴桶”而被网友调侃“科技与狠活代言人”,造成口碑断崖式下跌。在流量与法律之间,不能只靠公关灭火,更要靠前期的合规管理。1. 合规审查产品宣传内容,确保不违反《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2. 明确代言合同条款,对代言人尽职义务、违约责任、舆情应对机制做出约定;3. 建立快速舆情响应机制,一旦出问题,能在“黄金6小时”内做出积极诚恳有态度的反应。流量的尽头是责任,每一次商业合作都不是“走个流程”,而是要对公众、法律和自己的品牌负责。广告代言不是走红毯,也不是拍照打卡,合规意识应贯穿明星代言从选择到执行的全过程。